2011年8月29日 星期一

羅14 -- 日子與食物的自由選擇


A Stumbling Block

W5  2011-09-02 (羅14)

經文: 羅馬書 14:5-6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默想: 保羅在此段經文中,討論到多元社會中之容許個人自由選擇的空間。保羅談到有關日子的選定以及食物的取用問題。保羅認為這兩類問題,是容許各人的良心與抉擇。只要是為主的緣故作為動機,就要互相尊重與接納,不要互相論斷與辯論。主啊!求你教導我,在今日教會的許多爭議不休議題當中,有那些是屬於像保羅所說的日子與食物的性質,是我們應該學習互相尊重與接納的。

題目: 1-6節,對於「彼此接納」你有何看法與經驗?保羅的教導為何?對你有何提醒?

羅13 -- 保羅的政治神學


All Authorities Under God

W4  2011-09-01 (羅13)

經文: 羅馬書 13:3-4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默想: 保羅在這段經文中討論到他的政治神學。一方面看來,保羅是接受神授政權論。他在本章一開始就提到,在上掌權的,人人當順服他。不管這位在上掌權者的權是怎麼得來的,只要他是在上掌權,人人都要順服。這似乎是維護現狀 (Status Quo) 的思維,體制內革新或是體制外革命,似乎都不在考慮範圍之內。保羅似乎也認同在上掌權者,必要時可以使用合法暴力 (佩劍)來賞善罰惡,維持公共秩序與百姓安全。但是,如果在上掌權者,沒有做出有益於百姓的成果,沒有為弱勢者申冤,沒有賞善罰惡,維持社會公義與秩序,是否就喪失其在上掌權的正當性,此時,百姓是否可以採取必要的體制內革新或體制外革命的方法,來另立新的在上掌權者,保羅在這方面,似乎沒有多著墨與討論。求主教導我,在目前民主政治體制之下,人民對於在上掌權者的順服,應當如何行才能合神的心意與討神的歡喜。

題目: 1-7節,對於「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1-2)對於這話你有何看法?為何要順服掌權者?

羅12 --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Not Be Conformed But Be Transformed

W3  2011-08-31 (羅12)

經文: 羅馬書 12:4-5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默想: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教會裡面的每一位兄姐,都是身體上面的一個肢體。雖然是屬於同樣的身體,卻是有各不相同的肢體。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很重要的一個原則,就是合一中的多元 (Diversity in Unity) 。我們的合一,是建立在基督裡的合一,我們的多元,則是因為上帝所賞賜給各人有不一樣的恩賜與功能的多元。沒有一個肢體擁有所有的恩賜,因此,肢體之間是須要分工合作、互相幫助。大家用主耶穌的愛彼此在基督裡附相連絡成為一個身體上面的各個肢體,讓身體可以發揮最大的功用,將榮耀歸與三一真神上帝。

題目: 這章中,對於基督徒的生活與侍奉有何提醒與教導?對你的提醒是什麼?

羅11 -- 自以為義的驕傲

All Are From, Through,  And To Him

W2  2011-08-30 (羅11)

經文: 羅馬書 11:18 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

默想: 當神揀選一些新的同工並興起一個新的事工時,這些新事工的新同工很容易就會不知不覺陷入自以為義的驕傲。新的同工往往可以很清楚看見舊事工與舊同工的缺點與軟弱,而會有像耶穌所說的法利賽人在聖殿中趾高氣昂的數落旁邊的稅吏與別人,自言自語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18:11) 忘記了他今天的成就與機會,是上帝所賞賜給他的恩典所托住與保護。求主保守我,讓我不會對於失敗者給以批判,也不會因為別人的失敗而沾沾自喜,自以為義。求主讓我一生都保持感恩與謙卑的態度,來服侍你,來與別人相處。

題目: 13-24節,橄欖樹的比喻是什麼意思?對於我們有何提醒與啟示?

羅10 -- 被差遣的傳道人


How Beautiful Are The Feet

W1  2011-08-29 (羅10)

經文: 羅馬書 10:14-15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默想: 保羅在此把上帝要拯救罪人的主權決定 (Sovereign Decision) 之落實過程所涉及的人的自由,以一連串的互動關係來說明。上帝差遣他的僕人或使女,是這一連串互動關係的起首。當傳道人奉神差遣時,他要決定是否願意順服上帝的差遣,而向福音朋友開口為主做見證。當傳道人決定要順服上帝的`差遣,向福音朋友開口傳福音時,福音朋友就有機會認識主耶穌基督,他就要做出是否要相信主耶穌基督的個人決定。當福音朋友決定相信主耶穌之後,他就要決定,是否願意與神親近,向上帝傾心吐意。由此可見,上帝有關救恩落實的過程,一定會涉及被差遣的傳道人,以及有機會聽到福音的福音朋友兩個人自由意志的決定。感謝主,在我高二時,讓我願意接受主耶穌成為我個人的救主與生命的主宰。在我在恆春基督教醫院當院長時,聽到神的呼召,願意擺下醫者的工作,將自己獻上,成為全職的傳道人,更讓我在這三十四年來,有機會向許多人做主耶穌基督的見證,帶領許多人做決志的禱告,幫助他們接受主耶穌基督做為他們的救主與生命的主宰。感謝主拯救與差遣之大恩。

題目: 9-21節,這段經文對於我們信主與傳福音有何提醒?你有何看法與感受?

2011年8月20日 星期六

羅9 -- 上帝的主權


The Sovereign Grace

W5  2011-08-26 (羅9)

經文: 羅馬書 9:15-18 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默想: 保羅在本章中討論到神學上一個爭議的議題,也就是上帝的主權 (Sovereignty of God)。特別是上帝恩典的主權。主耶穌曾經為此說一個比喻,有一個園主,雇人進葡萄園做工,講好一天一錢銀子。有的上午九點就入園工作,整天辛苦揮汗,有的到下午五點才入園,工作才一小時就收工了。主人集合工人,從下午五點入園的開始發放工錢,給他們一錢銀子,他們當然萬分感恩的拿錢走了。可是主人這個動作,卻在上午入園、工作整天的工人心裡,造成一種推論,他們自忖,這最後一批入園的工人,才工作一個小時,就領了一錢銀子,那麼我們是上午九點就入園,揮汗工作,辛苦了九個小時,依照同工同酬的公義理論,我們應該可以拿到九錢銀子才算公平。那裡知道,他們等了半天,好不容易等到他們被叫去領工錢時,竟然只有一錢銀子。他們將內心的不滿向園主發出抱怨,想不到園主的回答是,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20:1-16) 在這裡我們發現,上帝是公義的,工作一天一錢銀子是上帝的公義,這是全世界的人類都要同時面對公義的審判。但是,上帝不只是公義的,上帝也是恩典與憐憫的,上帝的恩典與憐憫就是上帝絕對的主權。我們完全沒有立場去要求上帝的恩典與憐憫也必須普世公平的分配。主啊!求你憐憫我。

題目: 1-5節,保羅說:「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是什麼意思?他內心的焦慮為何?你曾否有如此感受?

羅8 -- 在基督裡與聖靈內駐


Liberated by Holy Spirit

W4  2011-08-25 (羅8)

經文: 羅馬書 8:1-2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默想: 我們的新我要如何才能夠在與老我爭扎的過程中得勝呢?使徒保羅進一步提到兩個重點,一個是在基督裡”(In Christ),我們必須常將主的話語記存在我們心裡(15:7),並且因為愛主而遵行主的命令 (15:10)。第二個重點是聖靈內駐”(Spirit Indwelling),並且仔細聆聽聖靈那細微的聲音,順從聖靈的帶領。我們就可以脫離老我的轄制,經歷在基督裡的真自由。感謝主的恩典,讓我屬靈的生命,得以享受在基督裡的真自由。

題目: 12-17節,作「神的兒女」對於你的意義是什麼?

羅7 -- 老我與新我爭戰


Spiritual Tag of War

W3  2011-08-24 (羅7)

經文: 羅馬書 7:22-25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默想: 使徒保羅更進一步討論在我們受洗之後,我們生命中這個剛出生的屬靈嬰孩的一生成長過程,是衝滿矛盾與爭扎的。原來受洗時,藉著受洗與基督同釘十架同埋葬的那個老我,並不是那麼快的就立刻死亡。這個老我似乎還躲藏在我們生命的一個幽暗的角落,不斷的在我們成聖過程當中,扯我們的後腿,絆我們的前腳。雖然我們的新我,從心裡面很喜歡神的律,也樂意去順服遵行。奈何生命深處幽暗腳落的老我,卻不斷的與新我爭戰,並且常常佔上風,造成我們屬靈生命的無奈與悲嘆。保羅發現,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很願意幫助我們,讓我們能夠得勝老我的羈絆,在屬靈成長的道路上,讓我們不停的靠主前行。

題目: 14-25節,保羅在這裡所描寫的心中痛苦與掙扎,是指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你有何看法與經驗?

羅6 -- 受洗的屬靈意義


Gospel Reenacted

W2  2011-08-23 (羅6)

經文: 羅馬書 6:22-23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默想: 使徒保羅在此討論有關受洗的屬靈意義。當我們受洗時,是與基督一同歸入死,讓我們的老我與基督同釘十架、同埋葬。我們也會靠神的恩典,從死裡復活,讓我們的新我,在神恩典之下,成為神的奴僕,並且結出成聖的果子,這是永生。如此看來,受洗時的死亡與埋葬,是我們屬靈生命關鍵的一個屬靈事件 (Critical Spiritual Event),是一秒鐘的抉擇。在這個抉擇的一刻,我們被上帝,因信稱義 (Justification)。這個恩典只是主耶穌賞賜給我們救恩的一半。另外一半乃是靠主的恩典,從死裡復活,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這個屬靈新生嬰兒的生命,就要開始進行一生成長的過程 (Lifelong Growing Process),逐漸結出聖靈的果子,這是因愛成聖 (Sanctification)。求主幫助我,這一生在屬靈成聖的學校,不斷的學習與成長,直到基督成形在我的生命中,盼望能夠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題目: 1-14節,上帝拯救我們的方法是什麼?我們如何「向罪死」、「與基督同死」?有何學習與經歷?

羅5 -- 在患難中學習忍耐老練盼望的屬靈功課

Suffering & Spiritual Growth

W1  2011-08-22 (羅5)

經文: 羅馬書 5:3-5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默想: 患難常是我們向神祈求,求神保守免去或是脫離的人生經歷。耶穌基督在克西馬尼園汗滴如血的三次禱告,父啊!若是能行,請將這杯挪去。但是,不是照我的意思,乃是照你的意思。這是我們可以效法與學習,面對患難時向神的禱告。保羅在這裡說,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這就是兩個字,英文可以翻譯成even,中文是甚至。這表是患難本身不是好的,不是我們要主動向神尋求的經歷。患難是上帝在祂的定旨先見中,預定要磨煉我們,讓我們屬靈的生命得以成長的必須經歷。當我們遭遇患難時,並不是被虐待狂般的,可以享受這些患難。我們會求神保守免去或是脫離這些患難,但是,我們也會同時學習主耶穌的禱告,向神說,不是照我的意思,乃是照你的意思。如果,照神的定旨先見,這次的患難是我靈命成長必須的經歷,我願意上帝的旨意成全在我的身上。我也要求主幫助與陪伴,好讓我在這患難的死蔭幽谷中,因為有主的同在同行,也不會害怕遭害。不只如此,我還可以在患難經歷中,學習忍耐、老練、盼望的寶貴屬靈功課,因為,聖靈將神的愛厚厚澆灌在我的心裡。感謝主。

題目: 1-5節,你對「因信稱義」的看法與經歷?

2011年8月15日 星期一

羅4 -- 因信稱義


The Faith of Abraham

W5  2011-08-19 (羅4)

經文: 羅馬書 4:4-5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默想: 保羅為了要強調恩典救恩 (Grace Salvation),以對抗工作救恩 (Work Salvation),就說到,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這樣的強調,可能會被拿來作為偷懶而不願意服侍與努力的藉口。雅各為了糾正這個可能的信仰偏差,特別強調在因信蒙恩稱義之後,一定要有行為上面的表現與回應。雅各說,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2:22) 求主教導我,讓我在信心與行為的互動關係中,能夠學到合主心意的平衡。

題目: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4:3)怎麼算?你有看法?(參創15:1-6、加3:6-9)

羅3 -- 虧缺上帝榮耀的罪



No Righteous Man, Not Even One

W4  2011-08-18 (羅3)

經文: 羅馬書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默想: 保羅在這裡所提到的犯罪,是指虧缺上帝榮耀的罪。這是指沒有做到所當做的罪 (Sin of Omission),這是道德的責任。另外一種罪是去做所不當做的罪 (Sin of Commission),這是道德的禁忌。一般而言,當討論到罪時,我們比較常想到是有關冒犯道德禁忌的言行。求主幫助我,讓我也注意到我是否犯了沒有盡到道德責任的罪。

題目: 25-26節,挽回祭是什麼祭?有何重要特殊意思?對我們的信心有何提醒?(參約壹2:1-2、來2:17)

羅2 -- 力行遵守自己教導的內容



God Has No Partiality

W3  2011-08-17 (羅2)

經文: 羅馬書 2:21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

默想: 是的,主啊!教導者必須願意先力行遵守自己教導的內容。求主保守我,不要光說不練,願意將自己從您所領受的真理,先教導自己來遵行,然後,才分享給教會兄姐。

題目: 11-16節,對於未聞福音就死了的人,他們的靈魂是否會得救?你有何看法?(參約壹1:9、羅2:11、徒10:34)

羅1 -- 傳福音的動機


Warning about Idol

W2  2011-08-16 (羅1)

經文: 羅馬書 1:13-15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默想: 使徒保羅在這裡以欠債的態度來表達他傳福音的動機。還債乃是責任,是沒有什麼可以誇口的。保羅在前往大馬色的路上,被主耶穌光照而皈依信主。主也藉著亞拿尼亞的嘴,傳達給保羅主耶穌要交待給保羅的使命。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9:15-16) 保羅這一生,就為了完成這個使命而奔波。求主幫助我,讓我學習保羅傳福音的態度,願意盡力量受苦難,把福音傳給人。

題目: 上帝向人的三個「顯明」(v.17-20)與三個「任憑」(v.21-32)是什麼?對你有何提醒?

2011年8月14日 星期日

利27 -- 許願與還願


Animal Tithing

W1  2011-08-15 (利27)

經文: 利未記 27:8 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默想: 感謝上帝,在處理人還特許之願時,如果在經濟能力上發生困難,可以請祭司評估他的經濟能力來重新估定他所能承擔的奉獻。保羅說,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8:12) 感謝主的恩典。

題目: 你認為許願、奉獻和委身有何關係?你有何經歷與學習?

2011年8月9日 星期二

利26 -- 以色列人歸回應許之地


Israelite Returned From Exile

W5  2011-08-12 (利26)

經文: 利未記 26:40-42 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

默想: 一個疼愛孩子的父母,當子女犯錯時,為了糾正子女的錯誤與偏差,會責罰孩子,好使孩子能夠歸回正道。耶和華疼愛他的子民以色列人,因此,很清楚的告誡以色列人,不要犯罪,免得招致耶和華的審判與責罰。但是,當孩子一旦學到功課,悔改向善時,父母會立刻將孩子擁入懷裡,給予疼惜之愛。當以色列人悔改歸向上帝時,上帝也會立刻記念他與亞伯拉罕的約,讓以色列人雖然被擄,也得以歸回應許之地。感謝上帝管教與饒恕的恩典。

題目: 3-13節,對於「順服就蒙福」的說法,你有何看法或經歷?

利25 -- 安息年的規定


The Lord Provides For All

W4  2011-08-11 (利25)

經文: 利未記 25:6-7 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

默想: 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在應許的迦南地,每耕種滿六年以後,第七年要讓地安息。安息年的土地所自己生長的農作物,是耶和華要供應給僕婢、雇工、寄居者的食物,以及牲畜與走獸的食物。在這裡,我看到上帝是照顧社會弱勢族群的上帝,並且供應他們生存所須要的食物。上帝也照顧牲畜走獸。就如同詩篇作者所說,萬民都舉目仰望你;你隨時給他們食物。你張手,使有生氣的都隨願飽足。( 145:15-16) 求主幫助我,讓我能夠關心弱勢族群生存的所須,也能注意生態以及各中生物的生存所須。

題目: 1-22節,安息年與禧年的規定為何?對於人與上帝、人與人的關係有何關係?你有何看法與學習?

利24 -- 點燈與陳設餅的條例


The Priest Lightened The Menorah

W3  2011-08-10 (利24)

經文: 利未記 24:2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著。

默想: 這燈要常常點著,如果上帝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是照亮我們路上的光,那麼如果想要讓這個燈常常點亮,好讓我這一生一直行在上帝的光明中,我就須要預備點燈要用的清橄欖油。如果油代表聖靈,那麼我就要祈求聖靈常常住在我的心裡,好讓我在閱讀上帝話語時,能夠有亮光。也要求主幫助我,願意順服聖靈亮光的指引,一步一步踏上光明的前程。

題目: 1-9節,點燈與陳設餅的條例為何?有何屬靈的意義?

2011年8月8日 星期一

利23 -- 一年七大節日的歷史與屬靈意義

The Sukkoth

W2  2011-08-09 (利23)


經文: 利未記 23:42-43 你們要住在棚裡七日;凡以色列家的人都要住在棚裡,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默想: 耶和華除了很注重宗教儀式與生活倫理上面的分別為聖以外,也規定以色列人,要遵守某些節期。除了每一週第七天的安習日之外,以色列人在一年當中,還要遵守下列的節日:逾越節 (:6)、無酵節 (:6)、初熟節 (:10)、五旬節 (:16)、吹角節 (:24)、贖罪日 (:27)、住棚節 (:34)。這一年七大節日,都有其歷史與屬靈意義。耶和華交待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遵守這些節日,好藉此將以色列人蒙耶和華救贖的故事,傳承給下一代,好讓這個信仰,能夠代代相傳。目前,我們教會是慶祝聖誕節與復活節。但願我們也能夠這兩個重要的節慶活動當中,把主耶穌為我們降生為人,並且為我們犧牲捨命在十字架上的歷史故事與屬靈意義教導給我們的下一代,以及初信的兄姐。

題目: 1-14節,安息日的意義為何?對於我們守主日敬拜上帝有何提醒?

利22 -- 分別為聖

You Must Be Holy, For I Am Holy

W1  2011-08-08 (利22)

經文: 利未記 22:9 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輕忽了,因此擔罪而死。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默想: 耶和華吩咐摩西,要交待祭司亞倫以及其子孫,對於耶和華所命令,有關分別為聖的律例典章,不管是有關宗教儀式,或是有關生活倫理,要謹慎遵守分別為聖的規定,不要輕忽隨便。因為在分別為聖的規定上面隨便的祭司,處罰將是十分嚴重。求主幫助我,對於耶和華的命令與吩咐,這一生都要謹慎遵行。

題目: 17-33節,上帝所喜悅的獻祭標準是什麼?對你有何啟示?

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

利21 -- 祭司當守的規律

No Hunchbacked Priest

W5  2011-08-05 (利21)

經文: 利未記 21:21-23 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默想: 在本章經文中,我們看到,耶和華對於專職侍奉會幕祭祀的祭司,有更為嚴格的要求。所有有殘疾的祭司後代,可以享用聖物,但是卻不可以到壇前或聖所內服侍。新約也說,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彼前4:17)。雅各也提醒教會中的教導者,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3:1) 祈求上帝保守,讓教會的領袖,能夠更謹慎保守自己,與自己的教導內容。

題目: 對於祭司當守的規律有那些?對於教會事奉者有何提醒?

利20 -- 要歸耶和華為聖,因為祂是聖的

Don't Sacrifice Your Child To Molech

W4  2011-08-04 (利20)

經文: 利未記 20:23-26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默想: 本章經文更清楚寫出對於觸犯了上一章經文中有關祭拜異教神明摩洛、對父母有不孝敬、與近親女性發生性行為、或是與男性或獸類發生性行為等典章律例著處罰,是非常嚴重的唯一死刑。耶和華強調,這些都是迦南人既有的風俗惡習,耶和華是因為他們的這些風俗惡習,才將他們逐出迦南這塊流奶與蜜之美地。因此,以色列人要小心的過分別為聖的生活,才能歸耶和華為聖。新約保羅在羅馬書也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12:1-2) 求主教導我,如何能察驗你那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好讓我能夠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題目: 22-26節,上帝要以色列民遵守律例典章的用意與目標?對你有何提醒?

利19 -- 關於生活的條例

Don't Trip The Blind

W3  2011-08-03 (利19)

經文: 利未記 19:2 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默想: 耶和華在此很清楚的向以色列民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接著耶和華就詳細說明,所謂的聖潔是包括那些事情。我們從本章經文中發現,耶和華心目中的聖潔,包括:守安息日 (宗教儀式行為),以及孝敬父母 (生活倫理行為) (19:3)。不可鑄造偶像,吃平安祭不可超過兩天 (宗教儀式行為) (19:4-8)。要關照弱勢族群 (19:9-10),不可欺負鄰舍 (19:11-18)
(生活倫理行為)。還有一些當代風俗行為,像不可進行動物品種改良,不可混合種植或穿混紡之布料 (19:19),不可剃髮割鬚或紋身 (19:27-28)。我們必須求主教導我們,在這些聖潔律 (Holiness Codes)當中,我們應當如何詮釋與應用在當代的文化社會處境,才能夠過分別為聖的生活,討神的歡喜。

題目: 23-37節,關於生活的條例有那些?對你有何學習與提醒?

利18 -- 關於人倫關係

No Beauty And Beast

W2  2011-08-02 (利18)
經文: 利未記 18:21-23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默想: 本章經文主要是警告以色列人,不可以效法埃及人或是迦南人的惡俗行為 (18:3),以免因為行了這些可憎惡的事,玷污了自己與這地,以致於被被耶和華追討罪孽而被這地吐出 (18:24-30)。在本段經文中,主要是談到禁止與近親女性發生性行為 (18:6-18),然後在利18:19-23之間,談到一些其他相關的禁忌。19節禁止與經期間之女性發生性行為,20節禁止與鄰舍之妻發生性行為,21節禁止將兒女過火祭拜偶像摩洛,22節禁止與男人進行類似與女人間所進行的性行為,23節禁止男女與獸發生性行為。其中利18:22節在傳統上,被教會解釋成譴責同性戀 (homosexuality)。如果我們仔細察看這節經文的內容,應該會發現,這節經文並沒有譴責女性之間的性行為,也沒有譴責同性之間的性傾向 (sex orientation),而是譴責男性與男性進行類似男性與女性之間的性行為 (male-male sex behavior similar to male-female sex behavior)。如果從前後文來看,則這些被譴責的性行為,可能與異教敬拜有關。求主教導我,在有關同性戀經文之詮釋上,能夠得到你的光照與引領。

題目: 關於人倫關係有何律例要遵守?你有何看法?

利17 -- 血與生命的關係

Life Is In Blood

W1  2011-08-01 (利17)

經文: 利未記 17:10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默想: 本段經文提到血與生命的關係。因為生命是在血裡面,因此,血可以獻在壇上為我們贖罪。也因此,以色列人以及居住在以色列中間的外人,都被禁止吃血。這個禁令,到了初代教會的第一次大會中的議決,還再度被肯定 (參閱徒15:20)。但是,主耶穌卻告訴他的門徒,要喝他的血 (6:53-56)。我們從此就知道,有關於血的禁令與命令,重點並不在於是否用口喝下血,而是血所代表的生命。罪惡的救贖,是須要犧牲生命作為代價。我們要以信心來接納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流血捨命的恩典,我們的罪惡才能夠得到赦免。

題目: 3-9節,上帝為甚麼不許以色列人在會幕以外獻祭呢?你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