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日 星期日

利4/5


W1 2009-08-03 (利4:22-5:19)

經文: 利未記 5:3
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無論是染了什麼污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默想:
主啊!我們的知識是與罪惡之間有正比的關係。如果不知不覺之間犯了罪,是否還是犯罪呢?或是只能因為無知而得減其刑呢?求主保守我,不要做明知故犯的罪,使我在你面前,無可推諉。

題目:
你對於贖愆祭的相關規定有何感想呢?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