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2日 星期六

約伯記 9

W4 2008-04-17 (伯9:1-9:35)


經文: 約伯記 9:2 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

默想: 公義的神,我在祢的面前毫無可誇之處。唯有求祢看在耶穌基督為我捨命犧牲的功勞,來接納我這個罪人,並且稱我為義。

題目: 當我們在全能的神面前深覺有冤屈時,當如何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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