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

利1 -- 燔祭

Burnt Offering
W5  2011-07-08 (利1)

經文: 利未記 1:9 但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默想: 燔祭的臟腑與腿要先用水洗淨,然後祭司才將肉塊、脂油、臟腑等一切都全燒在壇上,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作為馨香的火祭。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求主幫助我,能夠靠主耶穌的寶血,將自己完全洗乾淨,然後,我的一生可以擺在祭壇上,成為聖潔、神所喜悅的燔祭,可以一生侍奉主,蒙主的悅納。
題目: 獻燔祭給耶和華有何意義?能夠除去人的罪嗎?你有想法?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