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8日 星期一

利10 -- 拿達、亞比戶獻凡火被神燒滅

Nadab and Abihu

W4  2011-07-21 (利10)

經文: 利未記 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默想: 我們昨天才看到有火從耶和華那裡出來,燒盡壇上所獻的燔祭,作為亞倫獻祭蒙耶和華悅納的見證。今天我們又看到有火從耶和華那裡出來,但是卻不是燒盡壇上的燔祭,而是燒死獻祭的祭司,也就是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與亞比戶。這個事件給我們留下很大的警誡以及很重要的屬靈教導。遵命遠比獻祭重要。記得當掃羅沒能等待撒母耳的到來而任意自己就上前獻祭時,被撒母耳斥責,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當該隱與亞伯各自獻祭時,亞伯所獻的祭蒙耶和華悅納,但是耶和華卻看不中該隱的祭物,該隱還為此大發脾氣,耶和華對該隱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4:7) 求主幫助我,好讓我能夠一生謹慎,遵行你的命令。

題目: 拿達、亞比戶獻凡火何以被神燒滅?你有何看法與提醒?(參耶19:5、申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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