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利4 -- 屬靈領袖在神面前負有極重的責任

Priest Caused People To Sin

W3  2011-07-13 (利4)

經文: 利未記 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裡,就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默想: 祭司是屬靈的領袖。祭司的錯誤,可能會影響百姓,使百姓都陷入罪裡。在此我們看到屬靈領袖在神面前負有極重的責任。雅各書31節說,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使徒保羅也勸提摩太,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4:16) 求神保守我,要謹慎自己與自己的教導,不要因為自己的言行錯誤,以致於給兄姐們帶來負面的影響。
題目: 獻贖罪祭時,祭司對著幔子彈血七次意思如何(5-617)(參利8:11,33、書六1216、王下五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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