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

利21 -- 祭司當守的規律

No Hunchbacked Priest

W5  2011-08-05 (利21)

經文: 利未記 21:21-23 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默想: 在本章經文中,我們看到,耶和華對於專職侍奉會幕祭祀的祭司,有更為嚴格的要求。所有有殘疾的祭司後代,可以享用聖物,但是卻不可以到壇前或聖所內服侍。新約也說,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彼前4:17)。雅各也提醒教會中的教導者,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3:1) 祈求上帝保守,讓教會的領袖,能夠更謹慎保守自己,與自己的教導內容。

題目: 對於祭司當守的規律有那些?對於教會事奉者有何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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