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9日 星期一

羅10 -- 被差遣的傳道人


How Beautiful Are The Feet

W1  2011-08-29 (羅10)

經文: 羅馬書 10:14-15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默想: 保羅在此把上帝要拯救罪人的主權決定 (Sovereign Decision) 之落實過程所涉及的人的自由,以一連串的互動關係來說明。上帝差遣他的僕人或使女,是這一連串互動關係的起首。當傳道人奉神差遣時,他要決定是否願意順服上帝的差遣,而向福音朋友開口為主做見證。當傳道人決定要順服上帝的`差遣,向福音朋友開口傳福音時,福音朋友就有機會認識主耶穌基督,他就要做出是否要相信主耶穌基督的個人決定。當福音朋友決定相信主耶穌之後,他就要決定,是否願意與神親近,向上帝傾心吐意。由此可見,上帝有關救恩落實的過程,一定會涉及被差遣的傳道人,以及有機會聽到福音的福音朋友兩個人自由意志的決定。感謝主,在我高二時,讓我願意接受主耶穌成為我個人的救主與生命的主宰。在我在恆春基督教醫院當院長時,聽到神的呼召,願意擺下醫者的工作,將自己獻上,成為全職的傳道人,更讓我在這三十四年來,有機會向許多人做主耶穌基督的見證,帶領許多人做決志的禱告,幫助他們接受主耶穌基督做為他們的救主與生命的主宰。感謝主拯救與差遣之大恩。

題目: 9-21節,這段經文對於我們信主與傳福音有何提醒?你有何看法與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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